各院部:
为扎实推进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就继续做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精神和我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需求,2021年5月至7月组织实施我校2020年度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详见附件)。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
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项目。面向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研教改课题(项目)、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省辖市级及以上技能比赛并获奖的教师进行为期4 周(160学时)的培训(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政等4个学科的教师培训为期2 周(80学时))。培训重点包括专业建设、课程设计与开发、团队组织与引导、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教研科研方法等专项内容。高等职业院校有语文、数学、英语、思政等4个学科和艺术设计、市场营销、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网络营销、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软件技术、物流管理、药学、移动应用开发、无人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投资理财等16个专业的研修项目。
三、名额分配
高职研修项目中,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政等4个学科,每个学科、项目期次,每所高职院校各限报1人;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的16个专业的研修项目,每所高职院校按其培训需求计划填报。
要严格依据研修项目规定的参训条件和分配的名额推荐参训学员并在“师资培训管理系统”申报,省项目办复审学员参训资格,并结合报名情况、各地各校的需求申报情况以及学校专业建设情况等最终确认参训学员名单。
四、培训经费
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按项目承担任务相应的经费额度下达到培训基地。参训学员参加培训活动的正常的往返交通差旅费由学校依照相关规定报销。
五、工作程序
(一)落实参训人选,组织学员报名(4月23日之前完成)。请各院部对照各培训项目对培训对象的资格和条件要求,在不影响学业正常教学工作安排的前提下,落实参训人选,将参训人选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21日下午17点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zdxrsc@163.com(见附件1),待学校审批同意后,组织学员进行网上报名。
(三)参训学员报名,培训基地审核(4月30日之前完成)。参训学员登录教育部 “师资培训管理系统”(http://202.113.245.38:8280/train/ ),选择培训基地和培训项目,完成网上注册和报名。个人所有填报内容要详细、准确、规范,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流程,严格按照指定的培训专业填报,不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修改项目或专业。省项目办审核确定参训学员后,各培训基地应及时通知学员参训并完成复核,对因故不能参训的学员,应及时通知省项目办重新选派相同专业且符合参训条件的其他学员参加培训。
(四)学员报到参训。参训教师要按照培训基地发放的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培训,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等可直接与各培训基地联系。
六、工作要求
(一)参加国家级培训的学员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培训基地说明理由,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对报名并经省教育厅及培训基地审核批准后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者,取消该教师5年内参加出国进修和国家级、省级培训等各类培训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学以致用,加强实践,转化培训成果。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网上评教,对培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七、考核评价
培训期间,项目办将组织专家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培训结束后,将对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管理、项目绩效以及学员报到率、结业率、学习过程、学习成效、培训满意度、考核优秀率等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培训项目评审的参考依据。各承担基地要在培训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向省项目办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我评价材料。
人事处联系人:张喜云 电 话:0391-2989061
邮 箱:jzdxrsc@163.com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