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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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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度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自查的通知
2021-03-12 15:46  

各相关院部:

根据《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管理,确保顺利完成2018年度我校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决定对培养期即将结束的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开展自查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拟考核人员的范围

1.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2.焦作大学2018年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自查内容

1. 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教高﹝201975号)文件公布的项目内容,结合自己2019年以来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2. 焦作大学2018年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依据《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文件中规定的“专业带头人的工作职责”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工作职责”进行自查。

三、工作要求

1.请拟参加今年考核的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结合自查内容,对截止目前培养期内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填写相应的自查表(见附件),并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自查材料于2021322日前以部门为单位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表格发至jzdxrsc@163.com

2.以上拟考核人员需认真、实事求是地总结截止目前培养期间的思想、工作、业务学习和教学科研业绩情况,总结过去,找出差距,争取在今年10月底培养期结束前出色完成考核目标。已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人员,需继续努力,争取获得更突出的成绩。

3.2018年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计划在202111月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另行通知。

地址:南校区行政楼208

联系人:赵帅

联系电话:2989061



人事处

2021-03-12


附件【2018年度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docx已下载
附件【焦作大学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工作职责.docx已下载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目标完成情况自查表.docx已下载
附件【焦作大学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任期内工作职责自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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