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9〕85号),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外兼职教师(以下称兼职教师)聘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请工作
1、请各教学院部结合教学任务以及相应实际情况按照本学院2021年计划聘请兼职教师目标数进行相应工作。目标数核算办法如下:
按照职业教育发展有关要求:一般每个专业应配备1名兼职教师并结合现有教师情况按照生师比进行相应聘请工作。认定兼职教师数以学时量折算为准:160学时/学年 折算为一个兼职教师数。
2、请各院部保持兼职教师队伍稳定,加强对已聘兼职教师考核工作,做好兼职教师的聘请和管理工作,聘请程序严格按照《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执行。院部的实习实训指导课、毕业设计等实践类教学任务优先选择聘请的兼职教师来完成(此次聘请兼职教师聘期统一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以上审批工作完成通过后,兼职教师应将该学期教学任务书复印件报送至人事处备案。
二、考核和续聘工作
1、请各教学院部对上年度已聘兼职教师填报相应考核意见(详情见附件)汇总后一同报送人事处。
2、请各教学院部对于上年度协议到期且考核合格,还需办理续聘手续的已聘兼职教师应提供相应材料(《焦作大学兼职教师聘任审批表》(一式一份,且负责人签字处需手写签字)以及《焦作大学兼职教师协议》(一式四份))报送人事处。
以上审批工作完成通过后,兼职教师应将该学期教学任务书复印件报送至人事处备案。
三、报送材料
1、本学期兼职教师审批、考核以及续聘等材料一同报送人事处208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
2、联系人:王康
电 话:2989061
人事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