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展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依据《焦作大学评先评优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9]104号)文件精神,学校定于2020年教师节表彰一批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标兵”、“先进集体”。现将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方案和名额
根据《焦作大学评先评优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9]104号)(附件1)文件精神;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见附件2。
先进标兵原则上从本部门今年推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中产生,各类标兵的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全校先进标兵表彰名额为9人。
先进集体表彰名额为4个。
二、推荐程序
推荐程序见《焦作大学评先评优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9]104号)。各部门要结合自身情况,坚持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下而上评选推荐人选。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评先评优申请表1份;(见附件3)。
2、候选人(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原件一份,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党总支(支部)公章。年度考核优秀的注明考核优秀年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律不退。
3、本部门推荐人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4)
(二)材料报送。
1、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材料、条件等应经本部门严格审核符合条件并在本部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于2020年7月3日下班前报人事处。(纸质版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总支(支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zdxrsc@163.com);
教学标兵类候选人情况在本部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于2020年7月3日下班前报教务处(纸质版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总支(支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zdxjwc@126.com);
科研标兵类候选人情况在本部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于2020年7月3日下班前报科研处(纸质版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总支(支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zdxkyc@126.com);
育人标兵辅导员类候选人情况在本部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于2020年7月3日下班前报学生处(纸质版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总支(支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szk123@163.com),先进集体和育人标兵行政教辅、工勤类候选人情况在本部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于2020年7月3日下班前报办公室(纸质版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总支(支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室邮箱jzdxmsk@163.com)。
材料审核及人员确定。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材料由人事部门牵头进行汇总并审核申报材料,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教学标兵候选人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审核,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2019年度教学标兵人选不超过3人。
科研标兵候选人材料由科研处汇总审核,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2019年度科研标兵人选不超过3人。
育人标兵辅导员类候选人材料由学生处汇总审核,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先进集体和育人标兵党群行政教辅类和工勤类候选人材料由办公室汇总审核,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2019年度育人标兵人选不超过3人,其中辅导员类育人标兵不超过1人,党政行政教辅工勤类不超过2人。
四、研究确定。
人事处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标兵、先进集体汇总情况报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推荐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
五、公示。
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影响评选的取消评选资格(部门不再补充)。
人事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