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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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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5-14 16:52  

各院(系)、部(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20〕146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校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一)选拔对象:

高等学校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优秀专业人员。

已获得“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二)选拔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候选人名额为1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选拔推荐:

推荐程序:

(一)部门推荐。请接通知后,各部门应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符合选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报。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实施2020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的个人申报与基层组织推荐工作。

(二)推荐资格和业绩审核。人事处对部门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申报人员的教科研业绩材料。

(三)人事处将申报人员材料汇总后,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公示无异议后,经领导批准,人事处将人选材料进行整理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报送材料的要求: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每人一式2份,正反双面打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二)所在党总支(支部)出具推荐人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加盖推荐人选党总支(支部)公章;所在部门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部门公章。  

)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

  ()推荐人选2015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2),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2015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2),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六)汇总表一份(样式见附件3),以部门为单位一同报送。

    (七)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20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

四、时间要求:

    2020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的基层推荐即日开始,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在认真初审的前提下,于20205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有关申报人员材料、连同部门书面推荐意见,一并报送学校人事处,所报材料电子版发至jzdxrsc@163.com

   联系人:王康

   联系电话:2989061

 

 

 

                                           人事处

                                            2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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