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焦大政〔2018〕66号)文件要求和上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政策,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实际,经个人申请、部门择优推荐、教务部门审核教学情况、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等程序,现对18名拟初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材料粘贴在新校区行政楼校务公开栏。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12月25日至27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报校人事处或校纪委,过期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2989050(纪委) 联系电话:2989061(人事处)
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