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6〕6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面向全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申报推荐。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候选人名额为1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主动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备的情况。优先推荐入选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省级教学名师或主持国家教学成果奖的人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工作 1 年以上、在聘。港澳台地区专家已在内地(大陆)工作 1 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工作 1 年以上的,也可申报。
(二)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 6 学年(2020—2026 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 180 学时/学年。
(三)非现任校级领导。
(四)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入选者。
三、推荐程序:
(一)学院(部门)推荐。请接通知后,各学院(部门)应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推荐工作。
(二)推荐资格和业绩审核。人事处将组织对申报人员的审验工作。
(三)人事处将申报人员材料汇总后,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公示无异议后,经领导批准,人事处将人选材料进行整理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四、报送材料:
(一)候选人汇总表 1 份(见附件 1);
(二)候选人推荐表 7 份(见附件 2);
(三)相关业绩支撑材料 1 份;
(四)推荐工作报告 1 份(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等);
(五)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1份(学院党总支出具);
(六)候选人 20 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 1 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 1 套(电子版附优盘报送)。
以上推荐工作即日开始,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学院(部门)要在认真初审的前提下,于2026年3月11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有关申报人员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陈凯锋 王康;联系电话:2989256
五、其他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学院(部门),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人事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