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焦大政〔2023〕26号)和《焦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办法(修订)》(焦大政〔2023〕27号)文件精神,我校在对申报人员资格审核、量化积分的基础上,于2023年12月2日经参评人员述职、答辩、学科组专家评议,学校推荐委员会结合上级人社部门分配指标数严格推荐,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一、教授(1人)
李向东
二、副教授(19人)(按积分由高到低排序)
吕 苗 赵 玲 卢 静 吕 华 张利芹
李艳梅 陈 静 王海花 马艳芳 沈 洁
陈 冰 马军涛 宋 芳 张 慧 宋银霞
冯来云 王 敏 陈国芳 马小霞
三、讲师(19人,其中非在编人员讲师7人)(按积分由高到低排序):
事业在编:
晁金金 王瑞琦 张 哲 史志杰 刘 定
王 洋 王宁宁 孟 艳 张玲玲 王 晟
原超毅 王 岩
非在编:
马恬婧 马 丽 张 波 张 屾 王艳芬
王 帆 李 婷
四、转评副教授(1人)
霍霄艳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公示期内,若提出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989256(人事处)
监督电话:2989050(监察专员办公室)
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