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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9-07-29 08:39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32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并已列入学校校级中青年骨干培养对象(以正式文件为依据,今年已通过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的可同步上报)。已获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省青年骨干教师、科技创新人才者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81日之后出生),同时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或博士学位者优先;

2.具有硕士学位、讲师职称且最近5年在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

(三)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申报人所属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的优先。

()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一)我校分配的推荐名额为1-2人。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对象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报送人事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注:封面上的所属专业类、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企业实践时间证明。

3、申请人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文件证明材料。(人事处提供)

以上报申请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各3份(含电子版)。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不超过50页)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 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部门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8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

联系人:陈凯锋

联系电话:13523352521

邮箱为:jzdxrsc@163.com




人事处

2019729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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