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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7-17 12:02  


各学院(部门):

根据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首批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荐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此次推荐范围为在我市工作、自主创业及全职引进的,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大社会影响力、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文件)(附件1ABC类标准的优秀人才。

二、认定分类及标准

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3个层次:顶级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人才)。具体标准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确定的分类及标准进行。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提出认定申请,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核。学校人事处收到个人申请后,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学校进行公示。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

(四)人选公示。对通过复核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推荐上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人选名单、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公示材料等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申请材料

(一)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

(六)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七)申报层次所需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

以上材料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五、报送事项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720日上午12点(周末不休息)。

材料报送地址:人事处(行政楼220

联系人:陈凯锋

咨询电话:2989061

电子邮箱:jzdxrsc@163.com

 


2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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