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开展自我规划和发展工作,把教师个人发展融入学校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焦作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及教师规划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2021年度聘期考核结果,现开展教师职业发展规划调整等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现聘在教师系列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双肩挑人员)。
二、职业发展规划调整
在岗教师参照《办法》中规定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在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指导下,结合所在院部年度工作计划及个人2021年度聘期考核结果,对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在个人发展规划书上填报相关信息,完成以下工作:
(一)填报202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优化、调整2022、2023年度目标设置;
(三)分析、填报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个人诊断与改进记录]栏);
(四)所在教研室审核,填写2021年度意见记录([教研室意见记录]栏)。
三、工作要求
(一)《焦作大学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书》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在各学院/教研室存档,涉及填报、调整的内容请在个人规划书原稿上对应栏目中填写;
(二)教师要严格参照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及2021年度聘期考核结果对个人职业发展现状进行客观分析和正确把握,对发展规划进行优化调整;
(三)此次教师职业发展规划调整工作由各相关院部统一组织,各教研室具体落实,对教师制定的发展规划进行审核把关,对不切合实际或不符合聘期考核要求的目标设置要及时沟通调整,指导教师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对2021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及截止目前2022年度工作任务未跟上进度的教师,要着重帮助其分析原因,督促其完成接下来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请各相关院部在9月2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提交开展情况报告(纸质盖章版)至人事处208室,并以院部为单位汇总教师调整后的规划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dxrsc@163.com(备注:学院+姓名);修改过的教师发展规划书纸质版由院部进行妥善存档,以备抽检。